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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子女對婚前財產有份嗎?

一、離婚後子女對婚前財產有份嗎?

離婚後子女對婚前財產有份嗎?

夫妻共同財產也好,婚前財產也好,都是涉及你們夫妻的事,但孩子對你們倆的財產均有法定繼承權。

二、婚前財產怎麼分配

1、房產的分配:

(1)看權屬登記誰,假如是你父親的婚前財產,那麼就是他個人財產。只要你父親還健在就是他個人的,自由他自己可以處分。

2、你母親去世了,她的遺產由她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共同繼承:包括外公外婆、你父親、你、你姐姐。

3、假如你父親去世那麼財產會被所有繼承人分配:

(1)有遺囑按照遺囑執行

(2)沒有遺囑的法定繼承:

第一順序繼承人有:爺爺奶奶、繼母、你、你姐姐、繼女(《民法典》規定的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才能繼承,一般上看你父親和你繼母結婚時繼女年齡,假如該時候繼女未成年,一般會認定有繼承權,假如其他人有異議,那麼最後只能由法院認定)

三、什麼是婚前財產

在我國早期的民法典等相關法規中,對婚前財產並未規定,默認結婚後所有財產都為雙方公共財產。但經過修改的民法典中增加了對婚前財產屬夫妻一方所有。

如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婚前的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婚前財產是指結婚之前其中一方的的財產,如果結婚後離婚那麼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並且不能去分割。如果一方因為傷病得到的補償,在離婚的時候也不能進行分割,一方的生活用品以及繼承下來的財產,都是歸其中一方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