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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詐騙罪量刑標準

銀川詐騙罪量刑標準

詐騙罪在客觀上表現為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財物,而這種犯罪一般只能是由自然人構成。既然涉嫌了刑事犯罪,那麼就要對行為人進行相應的處罰。下面,本站小編帶來銀川詐騙罪量刑標準的內容,幫助你瞭解相關知識。

1、構成詐騙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並根據詐騙的數額、次數等犯罪事實增加相應的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數額每增加1000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數額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

(3)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①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②多次詐騙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③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④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⑤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⑥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⑦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⑧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⑨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詐騙數額達到10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的除外),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8)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3、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相應的減少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確因生活所迫、學習、治病急需而詐騙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2)詐騙近親屬財物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下。不作犯罪處理的除外。

詐騙犯罪可以算是生活中比較常見的犯罪了,尤其是近年來電信詐騙的猖獗,讓不少人都上當受騙,因此法律對這樣的行為進行量刑處罰是十分有必要的。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不妨直接來電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讓專業律師幫助你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