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執行異議如何處理?
一、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執行異議如何處理?
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執行異議的處理方式分以下情況:
1、直接由被執行人佔有或登記在其名下的財產
根據動產佔有、不動產登記的判斷所有權歸屬的基本原則,可直接視為被執行人的個人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控制性措施。
2、由被執行人與其配偶共同佔有或登記在其名義下的共同財產
其財產權利狀況為共同所有,其中包括被執行人應有的份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14條的規定,可以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控制措施並通知被執行人配偶。被執行人在共同財產中所享有的份額由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配偶間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被執行人配偶提起析產訴訟或申請執行人代位提起析產訴訟確定。財產份額確定後,應對屬於被執行人配偶份額裁定解除控制性措施。
3、屬於被執行人夫妻共同財產,但被執行人配偶單獨佔有或登記在其名下
雖然被執行人配偶單獨佔有或登記在其名義下的財產視為個人財產,但根據《民法典》關於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所有的法律原則,在申請執行人提供證據證明該財產是在被執行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情況下,執行中可以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控制性措施。但執行機構已查明該財產為其他生效法律文書確定歸被執行人配偶所有的除外。執行機構對被執行人配偶單獨佔有或登記在其名下的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控制性措施的,應當同時通知被執行人配偶並告知其自被告知之日起15日內可以提出執行異議。被執行人配偶未提出執行異議的,執行機構可依法處分被執行人在該財產中所享有的份額。
有些夫妻在分割財產才會發現對方感到的財產實際上是屬於自己個人的,在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的前提下就可以要求對法院的執行提出異議,只要是當事人的申請都會得到法院的介入調查,如果是的確有此種不是共同財產的情況就會改變判決的內容。
-
房屋贈與給未成年孩子,可以撤回贈與嗎?
贈與財產的現象很常見,尤其是在親人之間尤甚。並且很多都是發生在父輩和子輩之間。雖然説將房屋贈給未成年人十分少見,不過也不是沒有,比如,父母會將房子贈與給未成年的孩子,而爺爺奶奶也會出於愛或者其它的原因將房子贈與給自己的孫子或是孫女。既然有贈與那麼肯定...
-
離婚婚前財產怎麼判定?
一、離婚婚前財產怎麼判定?判斷是否屬於婚前財產的關鍵在於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後才實際佔有該項財產,其性質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後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後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
-
按揭買房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一、按揭買房離婚財產怎麼分配?首先確定此房屋屬於雙方的婚後夫妻共同財產,以平均分割為原則。一方得到房屋產權的,作價的一半支付給對方,房屋的作價可以雙方協商確定,也可以經評估公司評估確定。雙方都要房屋的,雙方可以競價,由出價高者得;也可以優先判給沒有其它住...
-
贈與合同只有贈與一方的簽字有效嗎?
在生活中,由於各種因素存在着許多贈與合同,導致贈與一方只在贈與合同上簽字的現象,如兒子忘記在母親合同上對房屋贈與、簽署等。只有捐贈人一方簽署的贈與合同的效力,關係到捐贈人、受贈人乃至雙方家屬的切身利益。只有一方當事人簽署的贈與合同原則上無效贈與,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