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婚前財產如何繼承?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婚前財產如何繼承?

當代社會,財產對任何一個人來説的重要性是非常清楚的,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很多普通的老百姓對於婚前財產的規定是不清楚的,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婚前財產如何繼承?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一、婚前財產如何繼承

在我國,財產繼承製度中有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主要的繼承方式。被繼承人死亡以後如果沒有留下遺囑、遺贈及遺贈扶養協議的,或者是遺囑、遺贈及遺贈扶養協議依法不能認定的,適用法定繼承。所謂法定繼承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人的範圍、繼承人順序、遺產分配原則來分配被繼承人遺產的一種繼承方式。這種繼承只是在沒有遺囑時發生法律效力,故又稱無遺囑繼承。

適用法定繼承就必須確定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和順序。《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的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説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義務的繼子女。本法所説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婚姻法》也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等同於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因此在本案中,秦娜和三位繼子女均是法定的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他們對宋玉濤遺留的財產均享有同等的繼承權。三位繼子女以父親去世後留下的房產系親生父母共同財產為由拒絕繼母繼承的主張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另外,《繼承法》第13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進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基於上述規定,秦娜在繼承宋玉濤的遺產時,不僅可以要求與三位繼子女同等的繼承份額,而且還可以要求予以照顧,適當多分。

二、房產加名該咋辦理婚前婚後各有不同

流程:婚後加名相對簡單

既然這樣,那麼房產加名怎麼個加法?對此,煙台市房產交易中心收件窗口的工作人員表示,“房產加名”即夫妻一方所有的房產增加另一方為共有人,主要分為兩種情況。

一種是婚前房屋產權增加共有人,這種情況按轉移登記中的“贈與”、“買賣”方式依據雙方申請辦理。

其中,屬於贈與的,夫妻雙方需先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書,夫妻一方贈與另一方一半產權,之後雙方攜帶房產證、身份證、公證書到中心辦理加名手續;屬於買賣的,雙方需簽訂買賣合同,然後攜帶房產證、身份證、不動產完税憑證到中心申請辦理。

另一種是婚後房屋產權增加共有人,這種情況屬於更正登記,市民只需持房產證、身份證和結婚證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即可。

在房產證加上配偶的名字,在法律上來説,實質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

據瞭解,房產證上加配偶名字的情況主要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

所需證件: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

所需流程:

1、去房屋所在地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

2、窗口工作人員審核提交的材料,若材料齊全就會給一個號碼。

3、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所需費用: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共110元。

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

所需流程: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可撥打電話諮詢相關的銀行。

其他流程同“有房無貸”

所需費用:除上述所需的110元手續費外,如果貸款是用純公積金貸款的,還需要另外支付100元;如果是公積金 商業貸款的,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房產證加名離婚後房產如何分配?

1、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並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關於分割,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購房且沒有共同還貸部分,那麼離婚時,如果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歸產權方所有。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3、如果是婚前購房但存在共同還貸,但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時,根據婚姻法新司法解釋相關規定,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4、如果有貸款未還清,還要區別該房產本身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有財產進行確定。如果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則未還貸部分作為夫妻共同債務進行處理。如果屬於一方婚前購買、婚內還貸的,則未還清的貸款作為該產權人個人債務繼續償還,已經償還的部分及其增值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5、對於房產增值部分的補償,可以根據房屋購置資金的來源及其在全部房價款中所佔的比例來考量其分割原則。

(1)一方婚前購房時交納的首付款以及其個人償還的貸款部分,該部分系不動產的自然增值,並非投資收益,不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雙方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其對應的房產增值也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房屋所有權人不僅應當補償另一方夫妻共同還貸部分的一半,還應該補償共同還貸部分對應的房產增值。

在這裏小編首先要告訴大家婚前財產是屬於夫妻雙方當事人中的一個人的,因此如果需要繼承的話沒有遺囑或者是其它的,應當按照法律所規定的原則進行繼承。具體的可以諮詢一下當地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