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離婚財產分割如何交税?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離婚財產分割如何交税?

大家都知道的是如果夫妻離婚的話肯定是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作出妥善的分割安排。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對於離婚財產分割的交税問題比較關注。比如説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離婚財產分割如何交税?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一、目前所有的離婚財產都不需要交税

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是離婚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法律允許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就財產問題自行協商處理,對於未達成協議的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不同的財產製下共同財產的範圍不同,在分割時首先應對財產的性質作出界定。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歸屬作出約定,或為共同所有、分別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如果夫妻雙方約定實行分別財產制,則財產歸屬較為明晰,發生糾紛時關鍵在於舉證。當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時,主張權利的一方負有舉證責任;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法院又無法查實的,一般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二、其他法律規定

如果夫妻雙方未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作出約定,則除《婚姻法》第十八條(《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規定的財產以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規定進行分割。

如果夫妻雙方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及婚前財產均為夫妻共同財產,則離婚時可以分割的財產不僅包括婚後所得財產,還包括夫妻雙方的個人婚前財產。如果夫妻雙方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約定部分歸各自所有、部分歸共同所有,在離婚分割財產時,首先要根據夫妻雙方的約定界定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的範圍,然後再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首先在這裏需要為大家解釋的一點是,根據我國目前的法律規定,我國現在的離婚財產是不需要交税的。除此之外,開給大家介紹一下,離婚財產分割時一些注意事項。可能大家對於某個地方還是不太清楚建議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