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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為獨立產權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房產為獨立產權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房產為獨立產權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房產為獨立產權的話就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用;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於軍人的個人財產;

(六)軍人復原費、自主擇業費扣除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屬於軍人的個人財產;

(七)由一方婚前一個人財產購買,且登記在自己名下的不動產,並於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原則上認定房租所有權歸登記名義人個人所有;

(八)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屬於夫妻共有房產的情形

根據現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釋”等的規定,結合法律實務和生活實踐,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婚姻期間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雙方的積蓄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購買或自建,婚後又以共同財產組織重建的的房屋;僅有部分改建、擴建的,改擴建部分屬夫妻共同所有;

5,結婚前,父母出資購置的房屋,明確表示贈與夫妻雙方的;

6、結婚後,父母出資為雙方購置的房屋,未明確表示贈與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係期間繼承的房屋歸夫妻共同所有,但遺囑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單位基於職工的勞動人事關係、職工工齡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並由夫妻雙方出資購買的職工福利房等。

判定房產是不是夫妻共有財產的方法也比較簡單,但不是所有的人對於房產分割這樣重大的事情,都能用理智冷靜的態度去看待的,有部分人覺得自己對家庭付出了這麼多,所以,在財產分割的事情上純粹是用感性的態度看待的,分割房產和其他財產都要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