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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分割欠條該怎麼打才有效力?

離婚財產分割欠條該怎麼打才有效力?



離婚財產分割欠條該怎麼打才有效力? 第2張

一、離婚財產分割欠條該怎麼打才有效力?

離婚時打的欠條一般來説是具有法律效力,是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二條規定,“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者用於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以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

該條款肯定了夫妻間借貸關係存在的可能性,並明確了認定夫妻間借貸關係成立的標準,即借貸款項發生的時間系婚後,貸款來源系夫妻共同財產和用途系從事一方個人經營活動或者用於其他個人事務。只有同時滿足這三個要件,婚內夫妻間的借款協議方成立並生效。

二、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怎麼寫有效

(一)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中應當寫明:

1、雙方已經協商一致的意思表示;

2、約定分配的財產範圍;

3、財產的分配方式。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男女兩方可以就婚前財產以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的分配問題作出約定。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二)有效的約定應滿足以下條件:

1、簽訂協議的雙方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也不違背公序良俗。

離婚時對於財產的分割,一般都是需要當場進行分割,對於不動產有時雙方會約定一方先書寫欠條,日後再支付,此時也會具有司法效力。但是欠條的書寫必須符合格式,內容必須齊全,否則有可能民事主體的權益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