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財產不合理分配我起訴最分配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1、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侵佔另一方財產的,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2、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起訴訟。
3、離婚時有夫妻雙方都知道的共同財產未分割,離婚後要求分割的。
對共同財產要求分割的權利是基於物權產生的權利,但又不同於一般的物權。要求分割時,如共同財產的在離婚雙方或一方掌控下,可以基於物權要求分割共同財產,不應受時間的限制。如要求分割時,共同財產已經不受雙方或一方掌控,就演變成一方向另一方要求賠償的債權,應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時起兩年內起訴,否則喪失勝訴權。
如雙方婚後購買一處房產,屬於共同財產,離婚時未對房產分割,房產一直由男方居住使用,如離婚後若干年,女方要求分割,就不存在時效的限制。如房產已經被男方賣掉,女方只能要求分割賣出房產後的房款,但對要求分割房款的請求權只能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男方賣出房產後兩年內行使,否則喪失勝訴權。
二、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
1、 起訴
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 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 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
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就算當初的財產分配本來就是由民事法庭作出的判決結果,一審的判決結果也有可能是不合理的,其中有一方認為一審的判決結果不合理的話,民事判決書當中也清清楚楚的告知了當事人提出上訴的時效。不過,財產的分配到底是否合理,肯定也不是以其中一個人的感覺來判定的。
-
離婚時,婚前財產會被另一方分割嗎?
在夫妻之間感情不合導致婚姻沒有走到最後,往往一方婚前財產在離婚時由於不能分割產生共有財產的混同而發生糾紛。關於夫妻兩人財產的分割問題,如果發生糾紛首先把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區分清楚,夫妻雙方的個人財產一般包括:㈠一方的個人的婚前財產;㈡一方的身體...
-
離婚後還能不能分割共同財產
經常有當事人諮詢我離婚後發生財產糾紛怎樣處理,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第83條的規定,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因此,離婚後夫妻一方...
-
分居幾年財產怎麼分2022
一、分居幾年財產怎麼分夫妻分居期間的收入應該算共同財產,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既可以協議分割也可以訴訟分割。對於分居期間的財產,如果夫妻沒有...
-
一方離婚沒什麼財產需要一人一半財產嗎
一、一方離婚沒什麼財產需要一人一半財產嗎需要,因為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都是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平均分割。包括:工資、獎金;包括勞動報酬性質的實物、津貼等;生產、經營的收益;包括從事辦廠、設立公司或企業、承包、租賃、投資、個體經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