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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款按人頭離婚分割怎麼分?

拆遷款按人頭離婚分割怎麼分?

拆遷款按人頭離婚分割怎麼分的問題,我們還是要先了解一下這個房子是結婚前就有的還是結婚後所有的,還有就是這個拆遷房的來源,然後再看看這個房子是不是夫妻的共同財產,根據不同情況有不同分割方法,下面就由本站為大家一一説明

1、拆遷房屬於私房

如果被拆遷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則拆遷補償款當然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如果婚前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後所得拆遷補償款,及婚後又用於購買房屋的,原則上屬於原房屋所有權人的個人財產。

但是拆遷款中包括了對家庭人口的補償,或有部分款項是補給家庭成員配合拆遷而給予的獎勵等,或拆遷安置的房屋中考慮了家庭成員的存在,以家庭為單位給予的補償,由此獲得的該部分補償款應為夫妻共同財產,配偶方應享有一定的份額。

2、拆遷房屬於公房

(1)若補償以人口 宅基地或老房面積為計算依據,配偶基於合法婚姻關係而取得的按份共有財產,對其份額享有所有權,離婚時應給予補償款。

(2)在許多地方拆遷補償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積為依據進行計算的,並未考慮同住人的因素。此時的拆遷補償款應歸取得公房承租權的一方所有。

(3)如果公房承租權是婚後取得的,則補償款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由雙方進行分割。

3、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死亡

(1)如果繼承人是在婚前取得的被繼承人房產,則房屋拆遷時,繼承人的配偶無權分得房屋拆遷款。

(2)如果繼承人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被繼承人房產,則房屋拆遷時,繼承人的配偶有權分得房屋拆遷款。

法律規定的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規定的夫妻個人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對於拆遷款按人頭離婚分割怎麼分的這個問題還是要結合自己的自身的實際情況來的,看看拆遷的房子是不是你們共同財產,是的話怎麼分,不是的話又是怎麼分的,房屋拆遷的補償,是由當地的拆遷部門公告補償標準以及補償方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