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離婚財產能留給小孩嗎?

離婚財產能留給小孩嗎?

【為您推薦】廣宗縣律師   邯山區律師   正定縣律師   黃江鎮律師   富寧縣律師   平利縣律師   威縣律師   

夫妻雙方選擇離婚的方式有兩種,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不顧是哪種方式,分割離婚財產都是雙方需要妥善解決的。有些夫妻,本着好聚好散的想法,為了給孩子提供更好的經濟條件,選擇將離婚財產不予分割,而是留給孩子。那麼離婚財產能留給小孩嗎?下面小編就這個熱點問題和大家談一談。

一、離婚財產能留給小孩嗎?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如果離婚共同財產不分全部留給孩子是可以的,離婚是否分配共同財產主要是看夫妻雙方自願,沒有什麼強制要求。

二、離婚財產分割應該遵循哪些原則?

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這裏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綜上所述,在協議離婚中,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完全由雙方自主決定,如果考慮到小孩的撫養問題,雙方可以通過贈與的方式將離婚財產留給孩子。因此關於離婚財產能留給小孩嗎的回答無疑是肯定的。這裏需要注意的是,雙方要通過合法程序辦一個財產贈與手續才行,否則僅僅憑藉離婚協議書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