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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網絡詐騙幾百怎麼處理?

如今網絡詐騙犯罪日益猖獗,詐騙手段也有很多。很多人都在網上被騙過,不過金額都不大,在幾百元左右。一些維權意識高的受害人,會選擇到公安機關報警,要求公安介入帶調查。的確,報案是追回損失的最佳方式。那麼公安機關網絡詐騙幾百怎麼處理?下面我們一起聽聽小編的看法。

公安機關網絡詐騙幾百怎麼處理?

一、公安機關網絡詐騙幾百怎麼處理

一般網絡詐騙幾百不能立案,按照司法解釋,網絡詐騙超過3000元以上,涉嫌詐騙罪,公安局應當立案偵查。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 依照規定。

二、網絡詐騙的犯罪構成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罪。

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已於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2、客觀要件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説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説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必須達到使一般人能夠產生錯誤認識的程度,對自己出賣的商品進行誇張,沒有超出社會容忍範圍的,不是欺詐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通過上面這篇文章,小編告訴了大家公安機關網絡詐騙幾百怎麼處理。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後,會根據詐騙金額決定是否立案。像網絡詐騙幾百元的,構不成立案標準,公安機關最多會記錄下報案人陳述,是不會立案受理的。這裏小編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做到用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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