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環境罪受到處罰包括什麼
一、污染環境罪受到處罰包括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等依法確定的重點保護區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
(二)向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農田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
(四)致使多人重傷、嚴重疾病,或者致人嚴重殘疾、死亡的。
二、環境污染犯罪競合的處理原則
環境污染犯罪行為可能同時觸犯多個罪名,如違規排放、傾倒、處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的污染物,可能同時觸犯污染環境罪與投放危險物質罪。為進一步加大對環境污染相關犯罪的懲治力度,《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明確規定了“從一重罪處斷原則”,即排放、傾倒、處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的污染物,同時觸犯數個罪名的,擇一重罪處斷。
三、環境污染共同犯罪的處理規則
《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重申了對環境污染犯罪的共同犯罪處理規則,規定:“明知他人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向其提供或者委託其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的,以共同犯罪論處。”需要注意的是,考慮到此種情形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的共同犯罪,故未再限制為“以污染環境罪的共同犯罪論處”。
-
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的成立條件是什麼?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制度。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國家對禁止進口不能作原料的廢物;限制進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制定、調整並公佈可以用作...
-
走私固廢15萬噸怎麼判刑
不考慮其它從重、加重、從輕、減輕情節,無論是禁止進口還是限制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數量達1.5萬噸的,起刑點都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走私淫穢物品罪;走私廢物罪】逃避海關監管將境外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和氣態廢物運輸進境,情節嚴...
-
刑法中非法傾倒垃圾如何入罪
一、刑法中非法傾倒垃圾如何入罪?非法傾倒垃圾罪的入罪標準是污染環境罪,但非法傾倒垃圾通常情況下不會構成犯罪的,但行為違法,可以按照《治安管理處罰》和《環境保護法》處理。1、單位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築垃圾的,情節輕微的,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
-
污染環境罪可以辦取保嗎
一、涉嫌污染環境罪可以辦取保嗎涉嫌污染環境罪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後,是否能取保候審。關鍵還是要看是否滿足規定的取保候審的條件。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以下幾類人可以辦理取保候審:(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