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污染損害鑑定是怎樣的
環境污染是現在我國乃至全世界也都非常關心的問題,環境污染的損害不僅是環境所帶來的變化,還有我們的身體也會受到傷害,環境污染損害鑑定是怎樣的。現在我國對於這方面有什麼新的政策,下面就讓小編為您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吧。
一、開展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開展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工作是應對環境挑戰的迫切需要
當前,我國面臨的環境形勢依然十分嚴峻。隨着我國進入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發達國家二三百年出現的環境問題在我國已集中顯現,環境保護工作正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和挑戰。而我國法律在環境責任、環境污染損害賠償和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規定的不完善以及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機制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污染者負擔原則的有效落實,與我國面臨的環境形勢及其對環境保護工作的要求很不適應。開展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工作,全面追究污染者的環境責任,是切實落實污染者負擔原則、有效應對環境挑戰的迫切需要。
(二)開展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工作是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舉措
目前,在我國環境管理實踐中對私益環境損害的賠償遠不能足額到位,對公益環境損害的賠償更是很少涉及。開展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工作,對環境污染損害進行定量化評估,將污染修復與生態恢復費用納入環境損害賠償範圍,科學、合理確定損害賠償數額與行政罰款數額,有助於真實體現企業生產的環境成本,強化企業環境責任,增強企業的環境風險意識,從而在根本上有利於解決“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突出問題,改變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經濟增長方式。
(三)開展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工作是優化環境行政管理方式的有效手段
積極探索中國環境保護新道路,必須優化環境行政管理方式。開展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工作,使環境行政處罰與污染者造成的實際環境損害和獲取的收益掛鈎,有助於推動環境行政管理從粗放型向精細化轉變,深化環境責任保險、綠色信貸、生態補償等環境經濟政策體系的創新,有助於加快環境風險防範、環境應急處置等環境行政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開展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工作是推進環境司法深入開展的技術保障
目前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對環境污染損害行為的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都做出了原則規定,但由於缺乏具體可操作的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技術規範和管理機制,環境污染案件在審理時仍存在許多技術難題需要解決。開展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工作,研究建立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技術規範和工作機制,可以為司法機關審理環境污染案件提供專業技術支持,將有助於推動環境司法的深入開展,切實維護羣眾合法環境權益,依法嚴厲懲治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二、環境污染檢測鑑定
1、大氣污染監測指標當前大氣污染的主要來源時工廠廢氣、供暖、發電和運輸等帶來的排放氣體。主要是燃燒排放,根據污染形成的機理可以分為:氧化特性損害、氣體還原危害、酸鹼危害和粉塵危害。在篩選這些指標的過程中,應慎重考慮,注重工業密集區的同時也要重視居民生活方面的排放。氣體污染物中主要有硫化物、氧化物、其他污染氣體以及鹼性氣體和粉塵等。其代表性指標有甲醛、二氧化硫、硫化氫、氯氣、臭氧、二氧化氮、氨氣以及重金屬和粉塵等其他氧化物。
2、水體污染檢驗指標水體污染的路徑較為複雜,主要有大氣附帶着的雜物隨同降水排下進入水環境;工礦廢水、農藥污染,固體廢棄物流入水體也會造成污染。水體污染的主要檢測指標有酸鹼度、總鹽分含量、溶氧量、生化必備氧量以及氰化物、還有重金屬含量。這裏的指標篩選需要採用雙重的步驟,先收集樣本,採用色譜儀器獲得相關的數值。再由計算機儀器設備所顯示的相關數值進行多層級的定量指標篩選。
3、土壤污染監測指標重金屬關聯污染是土壤污染的主要來源,在監測土壤污染的過程中,還需要對比水體和大氣污染的指標。土壤污染的監測在樣本選擇方面更加的複雜,檢驗過程更加的繁瑣,需要消耗諸多的化學制劑來進行解析和實驗。故結合土壤污染監測的特徵,在篩選樣本的過程中,可首先明確區域內的土壤污染現狀,再篩選相關指標。
通過小編的介紹,相信您對於環境污染損害鑑定也已經有了初步的瞭解,首先應該先明確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的重要性,同時小編也會為您介紹環境污染損害的鑑定要求等一系列相關的內容。當然如果您對此仍有不明白的地方,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天津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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