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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解除合同怎樣賠償

我們都知道雙方簽訂合同就是為了雙方關係受法律的保護,可總有寫人想鋌而走險,非法解除雙方合同,那麼當我們遇到對方非法解除合同時,我們可以怎麼做?是否可以得到賠償?當然作為被解除合同者肯定可以得到補償的。至於非法解除合同怎樣賠償,我國法律有這明確的規定。

非法解除合同怎樣賠償

首先,一位無正當理由單方面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不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的,單位應當按照你媽媽滿二年不滿二年半的工齡支付其2.5個月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即5個月工資的賠償金(如果是滿二年半不滿三年就是6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一、《勞動合同法》對於非法解除合同補償的規定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二、非法解除合同怎樣去補償:

(一)計算方法: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發放限制:

下限: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上限: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最多不超過十二年。

(三)計算單位:

月工資,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2條、第11條,《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4條、第7條。

(四)懲罰性賠償: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按上述標準雙倍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7條。

當對方非法解除合同時,我們可以根據相關法律來看自己可以得到那些補償,同時如果有需要,還可以繼續要求單位履行合同,而且對於工齡較長的員工來説可以得到的補償更多。對於非法解除合同怎樣補償細節頗多,當我們在遇到類似情況時,一定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來要求公司如何賠償,賠償的多少;所以當您遇到類似情況時,最好的方法就是諮詢一下相關律師,當然您也可網上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