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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怎樣約定合同履行期限

一、怎樣約定合同履行期限

當事人怎樣約定合同履行期限

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規定的當事人履行自己的義務如交付標的物、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勞務、完成工作的時間界限。履行期限直接關係到合同義務完成的時間,涉及當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確定合同是否按時履行或者遲延履行的客觀依據。

履行期限可以是即時履行的,也可以是定時履行的;可以是在一定期限內履行的,也可以是分期履行的。不同的合同,對履行期限的要求是不同的,期限可以以小時計,可以以天計,可以以月計,可以以生產週期、季節計,也可以以年計。

期限可以是非常精確的,也可以是不十分確定的。不同的合同,其履行期限的具體含義是不同的。買賣合同中賣方的履行期限是指交貨的日期、買方的履行期限是交款日期,運輸合同中承運人的履行期限是指從起運到目的地卸載的時間,工程建設合同中承包方的履行期限是從開工到竣工的時間。正因如此,期限條款還是應當儘量明確、具體,或者明確規定計算期限的方法。

二、如何約定合同履行地點

履行地點是指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和對方當事人接受履行的地點。不同的合同,履行地點有不同的特點。如買賣合同中,買方提貨的,在提貨地履行;賣方送貨的,在買方收貨地履行。在工程建設合同中,在建設項目所在地履行。運輸合同中,從起運地運輸到目的地為履行地點。履行地點有時是確定運費由誰負擔、風險由誰承擔以及所有權是否轉移、何時轉移的依據。履行地點也是在發生糾紛後確定由哪一地法院管轄的依據。因此,履行地點在合同中應當規定得明確、具體。

在之前訂立合同的時候,就應該就合同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地點等等內容作出約定,這樣才能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法律糾紛。至於該怎樣約定合同履行期限,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講解。若當事人一方不按照約定好的內容來履行的話,則就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湛江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