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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與協議的區別及法律效力有哪些

合同與協議的區別及法律效力有哪些
律師解析:協議雙方法律地位平等,雙方沒有強加自己意志力給對方,協議約定的內容是彼此真實意思的表示;協議內容合法,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不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