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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毀約房貸合同銀行需要負責嗎

一、銀行毀約房貸合同銀行需要負責嗎

銀行毀約房貸合同銀行需要負責嗎

不用負責,現在銀行辦理貸款,一般是採取一次性辦理,所有需要簽字的地方,在辦理貸款是一次性全部簽完。然後,把資料上載到上級審批中心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後等待有額度後進行貸款發放。只要銀行能夠説明拒貸理由,這是正常的。

另外,合同在未放款還貸的情況下,一般是隻有借款人方的相關簽字,其他內容未填寫,銀行未扣章簽字,這是單方的合同,也是不存在法律效力的。

二、合同違約金的上限是多少

如果合同中只對違約金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沒有具體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額,並且有關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金額的,則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關於承擔違約金責任的一般原則執行。一般來説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徵,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

一般來説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 少。但是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違約後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違約後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規定預定違約金,除了給當事人施加心理壓力外,也避免了違約後損失計算的麻煩和當事人證明損失大小的麻煩,使當事人能迅速確定自己應當承擔的具體責任。因此,當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違約金額、或者當違約金過分高於損失時,則需承擔證明損失大小的責任。

如果房貸合同已經簽訂了,定金也都交過了,可是銀行貸款説不給辦理,這種不是銀行違約。銀行辦理貸款一般是一次性辦理的,只要你符合貸款條件,那麼銀行都會給辦理,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銀行會告知為什麼辦不了,給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