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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可撤銷合同?

什麼是可撤銷合同?可撤銷合同是民法中可變更和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的一種。本站小編為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哪些是可撤銷合同?

網友提問:

可撤銷合同的範圍是什麼?可撤銷合同撤銷權怎麼行使?

律師解答:

一、可撤銷合同的範圍

可撤銷的合同,它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因意思表示不真實,法律允許撤銷權人通過行使撤銷權而使已經生效的合同歸於無效。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示例:買舊車買到出租車。

(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注意區分契約自由);

示例:打折商品不退貨。

(3)因欺詐、脅迫而訂立的合同;

示例:脅迫簽署欠條。

(4)乘人之危而訂立的合同。

示例:落水救命。

二、可撤銷合同撤銷權怎麼行使

撤銷權通常由因意思表示不真實而受損害的一方當事人享有。撤銷權的行使,不一定必須通過訴訟的方式。如果撤銷權人主動向對方作出撤銷的意思表示,而對方未表示異議,則可以直接發生撤銷合同的後果;如果對撤銷問題,雙方發生爭議,則必須提起訴訟或仲裁,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予以裁決。

撤銷權人有權提出變更合同,請求變更的權利也是撤銷權人享有的一項權利。

撤銷權人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行使撤銷權。我國合同法規定,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或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則撤銷權消滅。

標籤:合同 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