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效力

訂立合同過程中什麼是意向合同?

一、訂立合同過程中什麼是意向合同?

訂立合同過程中什麼是意向合同?

意向合同,任務委託方和承包單位事先約定的書面協議。承包單位據此即可開始製造供應品或準備提供服務。當需方的利益要求對承包單位作出有約束力的許諾,從而使工作能立即進行,並且不可能有足夠的時間協商一個確定的合同來滿足提出的需要時,即可採用這種合同。寫作意向合同應明確:承包單位的價格建議,所需成本或價格數據,協商開始的日期,儘早可開始確定合同的日期等。並規定:合同的最後確定應在意向合同生效後多少天,或在完成百分之幾合同任務之前進行,以這兩者中最先實現的條件為準

意向協議是表示締結協議的意向,並經另一方同意的文書,沒有法律效力。

這種協議旨在表明一種意向,並不是正式的協議。所以它的簽署方式比較隨便,通常可有二種方式,第一種是單獨簽署式,只由出具意向書的一方簽署,但文件一式兩份。第二種形式是聯合簽署式。雖然這只是一種意向的表達,但形式上仍然保持協議的形式。

二、擴展資料

1、法律並沒有對意向協議的效力作出規定,通常的意向協議內容中都含有導致其喪失約束力的條款。如在意向協議中列有“本意向協議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等條款,意向協議中這些條款通常都表明雙方不希望受到有關內容的約束。因此,通常來説,意向協議不具有和合同一樣的法律效力。

2、意向合同,任務委託方和承包單位事先約定的書面協議。承包單位據此即可開始製造供應品或準備提供服務。當需方的利益要求對承包單位作出有約束力的許諾,從而使工作能立即進行,並且不可能有足夠的時間協商一個確定的合同來滿足提出的需要時,即可採用這種合同。

意向協議不具有合同的效力,僅僅是在雙方訂立協議的前提下形成的一種有意向訂立合同的意思,不具有正式合同的形式,不受法律的強制保護,所以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應當區分何為意向協議,何為正式合同,維護自己權益。

標籤:合同 意向 訂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