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具有的特徵有哪幾種
一、效力待定合同具有的特徵有哪幾種
1. 效力待定合同已經成立,其效力不確定,它既非有效,也非無效,而是處於懸而未決的不確定狀態之中,既不同於有效合同,也不同於無效合同,也有別於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2.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確定,取決於享有追認權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內的追認。
3. 效力待定合同經追認權人同意後,其效力確定地溯及於行為成立之時。效力待定合同經追認權人拒絕後,自始無效。
4. 效力待定合同的主體特殊。
效力待定的合同主體與一般合同的主體有所不同,涉及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及第三人,其中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權代理人、無權處分人訂立合同的人稱為相對人(即第三人),相對人主觀上並不知對方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權代理人、無處分權人,他是善意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權追認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超越其行為能力所簽訂的合同;被代理人有權追認無權代理人第三人所簽訂的合同;無權為處分行為的對方是效力待定合同中的第三人。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取決於被代理人(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同意或承認,在被代理人追認或行為人取得處分權後合同有效。
二、效力待定合同若未獲追認無效嗎
效力待定合同未獲追認的話合同是無效的。
1、返還財產。返還財產是在合同被依法裁定無效或被撤銷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都享有的請求對方返還自己投入的財產權,而接受的一方則依法負有返還的義務,要求返還的權利和應返還的義務,是指雙方均應恢復合同履行前的狀況而絕不是指未履行合同的損失。
2、賠償損失。賠償損失是指合同被依法裁定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所遭受的損失。
賠償損失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在負有返還義務的一方不能返還財產的情況下,通過賠償損失的方法恢復合同履行前的原狀;另一種因合同被裁定無效或被撤銷後雙方所受的損失,按責任大小承擔賠償的比例。
3、行政處罰。合同在無效的情況下,可能產生追繳財產,被課以行政罰款等處分。如果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是出於惡意串通,以損害國家、集體、社會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為目的,因此而取得的財產屬非法所得。非法所得應依法追繳,並課以相應的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應追究刑事責任。
屬於效力待定合同的,其效力暫時出於未定狀態,需要看被代理人在規定時間內是否有進行了追認。按照我國《民法典》中的規定,合同相對人在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
什麼條件合同可撤銷
律師解析:可撤銷合同的條件為:(一)一方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二)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三)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
-
合同糾紛訴訟期是多長時間
律師解答:自知道訴訟權利之日起三年內。律師解析: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合同糾紛案件的處理期限與訴訟時效相同,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三年內可起訴。而特殊合同糾紛,如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仲裁或者申請訴訟的期...
-
李大鵬、劉長富採礦權轉讓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委託訴訟代理人:尹立新,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雞西分所律師。上訴人(原審被告):劉長富(與劉安君系父子關係),男,1953年8月12日出生,漢族,無職業,住黑龍江省雞西市雞冠區。委託訴訟代理人:孫丹,黑龍江惠園律師事務所律師。上訴人(原審被告):朱鳳香(與劉安君系母子關係),女,1953年10月7...
-
受要約人不作承諾合同可以不可以成立
律師解析:受要約人不作承諾合同不成立。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如果受要約人不做承諾説明其不認同合同。並且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如果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