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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協議是否約定違約責任

民法典規定協議是否約定違約責任
律師解答:可以協議約定。律師解析: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可以在協議中約定違約責任,當事人沒有約定違約責任的,可以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主要條
款與示範文本】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
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條
【要約撤銷】
撤銷要約的意思表示以對話方式作出的,該意思表示的內容應當在受要約人作出承諾之前為受要約人所知道;撤銷要約的意思表示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在受要約人作出承諾之前到達受要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