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違約

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違約責任怎麼辦?

一、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違約責任怎麼辦?

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違約責任怎麼辦?

1、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違約責任那麼在違約情形發生之後可以臨時約定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二條【瑕疵履行違約責任】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一十條【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補救措施】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2、在協商擬定合同的時候就可以約定違約方需要承擔的責任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在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的情形,合同當事人違約後需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範圍怎麼確定?

根據《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條【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五百八十四條【損害賠償範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公民、單位在協商擬定合同的時候,可能會協商約定違約情形出現後另一方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也有可能並不會約定。對於沒有約定的情形,也並不違約者違約一方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