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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付租金,可以收回租賃物嗎?

      現在什麼都可以共享,共享單車是我們最熟悉的東西,其實我們最早的租賃在某種程度上來説也是一種共享,可以租賃房屋、孩子的玩具等等。租賃多了自然就會遇到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情況,這是不可避免的,畢竟有素質的人很多可是沒有素質的人也不少。很多出租人遇到承租人拖欠租金就不知道怎麼處理才好,想收回租賃物品,又不知道自己這樣處理到底正不正確。

遲付租金,可以收回租賃物嗎?

      出租人要知道:如果承租人延遲支付租金,是可以收回租賃物品的

      承租人延遲支付租金是屬於違約行為,出租人可以根據合約中的規定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拖欠的租金,逾期產生的利息以及違約金,當然也是可以收回出租物的。

      不過承租人沒有正當的理由延遲支付租金的時候,出租人是不能直接收回出租物的,應該先催告要求支付。最好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一方面能夠保證承租人看到,另一方面可以作為證據。如果承租人收到催告之後,還是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支付,這時候就可以要求解除租賃合同並要求賠償。

      要知道的是,雖然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且解除租賃合同之後,出租人也擁有了出租物的使用權,可是如果沒有催告就直接收回的話,可能會給承租人造成損失,如果造成損失的話,就要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承租人,拒絕歸還租賃物的話,可以起訴拿回出租物

      解除出租合同之後,出租人就有權力收回出租物,如果承租人拒絕歸還的話,出租人可以通過訴訟拿回,並要求其支付相應的租金違約金等費用。

      如果判決之後還是不支付的話,出租人可以帶着生效的判決書,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通過法院來強制收回租賃物以及相關的費用,產生的費用一般也由被執行人承擔。

      在生活中很少因為租金鬧上法庭,一方面是因為租金不高,不值得起訴,另一方面也是因為人們的法律意識不強的緣故。一旦發生糾紛協商又不能解決的時候,可以通過訴訟來解決,儘快的拿回自己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