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建築施工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合同審查8.03K
1、對於建設施工合同需要審查訴訟主體的資格。
2、需要審核建設施工合同的效力問題。
3、建設施工合同需要約定明確的、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執行性的違約責任。
4、建設施工合同都涉及到工程質量的保修與保證問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六條
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人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發包人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本編委託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2、需要審核建設施工合同的效力問題。
3、建設施工合同需要約定明確的、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執行性的違約責任。
4、建設施工合同都涉及到工程質量的保修與保證問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六條
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人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發包人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本編委託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
審合同應注意哪些內容2022
一、審合同應注意哪些內容1、應注意合同的有效性;2、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法,對法人資格審查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審查:(1)是否依法成立;(2)有沒有必要的財產或經費;(3)是否有自己的名稱、組織結構和場所。(4)是否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判斷一個經濟組織是否具有法...
-
轉讓協議與購銷合同之間的區別有哪些?
轉讓協議與購銷合同的區別是:1、合同有違約責任的規定,協議書沒有。2、經濟合同有“合用法”作為依據,協議書暫時沒有具體法規規定。3、協議書比合同應用範圍廣,項目往往比合同項目要大,內容不如合同具體。因此,協議書籤訂以後,往往還要分項簽訂一些專門合同。法律依...
-
簽訂合同主體要求是什麼?
一、簽署合同主體要求是什麼?《民法典(自2020年1月1日施行)》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這一規定明確了訂立合同主體的條件,即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部力。而合...
-
主合同和補充協議的關係是什麼
兩者的關係為:“補充協議”是對主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項補充的首選方式,即當事人對於主合同中的上述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法律首先賦予當事人“協議補充”。只有不能達成“補充協議”,才能按照主合同條款進行體系解釋或者按照當事人之間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