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購銷合同應注意哪些問題
合同審查1.23W
購銷合同,即《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上所稱的買賣合同,其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名稱和住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等條款。審查購銷合同時要注意以下四個問題,以降低法律風險。
1、審查買方的主體資格。雙方在簽訂購銷合同前,賣方應仔細核實買方的營業執照資料或身份證明,查看買方企業的性質、是否已註銷、營業執照及身份證明與合同上的當事人名稱是否一致等。此外,還需核實買方負責簽約的人是否有簽約權限。
2、貨款支付。在審查貨款支付的合同條款時,如果不是現款現貨買賣的,應儘量對買方的付款期限做出約定,並規定逾期付款的違約金,以促使買方按時履行付款義務。同時,還應明確買方的付款方式,避免含糊不清。
3、質量異議。在實踐中,質量問題往往成為買方逾期不付貨款或拒付貨款的抗辯理由,如果購銷合同的質量異議條款不完善,買方很容易在此問題上糾纏不清。
4、爭議解決方式。賣方在審查購銷合同時應注意,儘量在合同條款中約定發生爭議時由賣方所在地法院管轄,避免地方司法保護主義的干擾。一旦發生爭議,賣方還可以就近提起訴訟,節省大量的差旅成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三十條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三十一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以外,還可以包括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合同文本採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並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
1、審查買方的主體資格。雙方在簽訂購銷合同前,賣方應仔細核實買方的營業執照資料或身份證明,查看買方企業的性質、是否已註銷、營業執照及身份證明與合同上的當事人名稱是否一致等。此外,還需核實買方負責簽約的人是否有簽約權限。
2、貨款支付。在審查貨款支付的合同條款時,如果不是現款現貨買賣的,應儘量對買方的付款期限做出約定,並規定逾期付款的違約金,以促使買方按時履行付款義務。同時,還應明確買方的付款方式,避免含糊不清。
3、質量異議。在實踐中,質量問題往往成為買方逾期不付貨款或拒付貨款的抗辯理由,如果購銷合同的質量異議條款不完善,買方很容易在此問題上糾纏不清。
4、爭議解決方式。賣方在審查購銷合同時應注意,儘量在合同條款中約定發生爭議時由賣方所在地法院管轄,避免地方司法保護主義的干擾。一旦發生爭議,賣方還可以就近提起訴訟,節省大量的差旅成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三十條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三十一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以外,還可以包括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合同文本採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並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
-
合同審查的內容有哪些2022
一、合同審查的內容有哪些1、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法。審查合同主體的合法性時,應審查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是否是經過有關部門批准成立的法人、個體工商户;是否是具備與簽訂合同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審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負責人的資格證明;代訂合...
-
什麼是強制締約義務
律師解析:強制締約是指民事主體負有應相對人的請求,與其訂立合同的義務或者是民事主體有義務向相對人發出要約以訂立合同。前者為強制承諾,後者為強制要約。締約義務人負有的必須向另一方當事人發出要約的義務或者對另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要約負有必須承諾的義務,即為...
-
合同審查要溝通的內容及審核要點有哪些?
一、合同審核溝通內容有哪些?1、與業務溝通:與業務溝通是最基本的合同審核步驟,不瞭解、不理清業務背景、核心商業條款,就貿然審核修改合同往往會犯錯誤、增加溝通成本;另外對於溝通不清楚或者業務側也比較模糊的問題,一定需要通過書面形式取得業務側的確認或讓業務...
-
轉讓協議與購銷合同之間的區別有哪些?
轉讓協議與購銷合同的區別是:1、合同有違約責任的規定,協議書沒有。2、經濟合同有“合用法”作為依據,協議書暫時沒有具體法規規定。3、協議書比合同應用範圍廣,項目往往比合同項目要大,內容不如合同具體。因此,協議書籤訂以後,往往還要分項簽訂一些專門合同。法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