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審核合同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1.針對採購合同,財務人員審核的關注點主要是:
合同審批流程是否完整,有無越權審批的現象;採購額度是否在預算內,公司是否有足夠資金付貨款;乙方的銀行賬户信息是否完整,付款的時限如何約定;簽訂合同時一般會約定付款方式,慣例是簽訂合同後付首款,產品交付後付第二期款,質保期過後付尾款。首款比例如何確定呢?這要看合同標的是什麼。需生產製造的,首款比例會高一些,以蓋住對方材料成本為宜。服務類或軟件類標的,首付款不超過10%為好。這只是理論參考,議價最終取決於雙方的江湖地位。有無驗收不合格時的退賠約定;有無約定開票時限,有無約定發票類型,開票信息是否完整,採購合同應儘量索取增值税專票。
2.針對銷售合同,財務人員審核的關注點主要是:
合同簽署是否符合公司的流程制度,如合同的籤批流程是否到位;預估銷售合同的利潤,對合同的盈利情況簽署意見;能否在合同簽訂階段進行税收籌劃。如選擇恰當的簽約主體,對於多法人實體運營的集團,選擇低税負主體與客户簽約,綜合考慮流轉税率與所得税負擔;將合同額分拆,把商品銷售與服務銷售分開,讓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流轉税率,儘量多籤低税率的銷售部分;把回款與開票、確認收入分開,讓納税義務後延。對風險進行把關,有無交付風險,評價客户的信用等級,有無壞賬風險;審核收款方式、收款時點是否對公司有利,收款的銀行賬户信息是否完整;審查發票開具的時間及發票類型,開票信息是否完整。發票要在收款後再開具。如果買方拿到發票了,卻賴賬,説已付過款了,而賣方沒有證據證明未收到款,那就要吃啞巴虧了。先開票,後收款,也並非不可以行,但要做一定的預防。譬如,在合同中明確開票與付款無關,並約定付款方式;在交付發票時讓買方備註尚未付款;讓買方開具收到發票回執,註明尚未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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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協議與購銷合同之間的區別有哪些?
轉讓協議與購銷合同的區別是:1、合同有違約責任的規定,協議書沒有。2、經濟合同有“合用法”作為依據,協議書暫時沒有具體法規規定。3、協議書比合同應用範圍廣,項目往往比合同項目要大,內容不如合同具體。因此,協議書籤訂以後,往往還要分項簽訂一些專門合同。法律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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託運人要注意什麼
貨物合同中託運人要注意如下:1、託運人關於承運人的主體資格和履行合同能力進行必要的審查和了解;2、託運人應當對託運單填寫內容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3、託運人必須在託運的貨件上標明發站、到站和託運人、收貨人的單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國家規定標明包裝儲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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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進行合同審查
合同審查是律師特別是公司法律顧問的常規任務之一,那麼應該如何進行合同審查呢?第一步是形式審查。形式審查就是看合同內容是否完整,是否有前後矛盾的地方。常見的錯誤有:當事人名稱不一致、不完全、錯誤或矛盾,合同名稱與實質內容不符、時間簽署前後不一樣,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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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修改處能否要敲章
律師解析:可以簽字或者蓋章。在合同上的修改一般情況下是需要雙方共同確認並且蓋章的,這樣子才會更加有法律效力。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