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糾紛

正常集體合同簽訂流程是什麼?

一、正常集體合同簽訂流程是什麼?

正常集體合同簽訂流程是什麼?

集體合同簽訂應經過平等協商。審議、簽字、登記與公佈五個程序。

1、平等協商。

平等協商是簽訂集體合同的必經程序。集體合同草案擬訂後,不論由哪一方提出要約,對方都不得拒絕。應由企業法定代表人帶領企業行政管理人員與企業工會帶領企業工會委員會成員及職工代表進行平等協商。在平等協商過程中,當事人雙方應在兼顧國家、企業和職工三者利益的基礎上,求同存異。對個別有爭議的重大原則問題,可以由當地人民政府組織有關各方協調處理。

2、審議。

當事人雙方協商形成集體合同草案文本後,應提交全體職工或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在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上,應由企業經營者和工會就草案的產生過程、依據及各自承擔的義務作出説明。集體合同草案提交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審議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加強對集體合同內容的審查和有利於對集體合同履行的監督和檢查。在沒有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企業,可以組織職工代表審議。

3、簽字。

集體合同草案文本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由企業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和工會代表全體職工簽字。

4、登記。

集體合同簽字後,應於3日內將合同文本及其全部附件一式3份提請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登記部門接到登記申請後應於7日內辦理完登記手續。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自收到合同登記申請後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5、公佈。

集體合同登記生效後,企業必須將合同文本複製多份,至遲在半個月內告知全體職工,不得延誤。集體合同應張貼在車間、科室等引人注目的地方,或放在專門為集體合同設置的櫥窗內。

二、集體合同內容是什麼?

(一)勞動報酬;

(二)工作時間;

(三)休息休假;

(四)勞動安全與衞生;

(五)補充保險和福利;

(六)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七)職業技能培訓;

(八)勞動合同管理;

(九)獎懲;

(十)裁員;

(十一)集體合同期限;

(十二)變更、解除集體合同的程序;

(十三)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時的協商處理辦法;

(十四)違反集體合同的責任;

(十五)雙方認為應當協商的其他內容。

在我們國家,集體合同的簽訂是關係到全部的職工利益的,所以集體合同簽訂必須要非常慎重。首先集體合同簽訂是需要多方當事人來進行平等的協商,協商無誤的情況之下,才能夠草擬草案來提起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