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裝修合同套公積金怎麼處理?
一、假裝修合同套公積金怎麼處理?
1、套取公將被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禁貸。職用虛假資料提取公積一經查實,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依法採取相應的行政處理措施,包括責令限期退回騙提款項,自追回之日起2年內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並書面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觸犯法律的將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根據《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公安部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
2、第三條:“對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記載其失信記錄,並隨個人賬户一併轉移;對已提取資金的,要責令限期全額退回,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對逾期仍不退回的,列為嚴重失信行為,並依法依規向相關管理部門報送失信信息,實施聯合懲戒。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繳存職工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情節嚴重的,要向其所在單位通報。”
二、什麼情形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公民在購買、翻建、或者是大修房屋的時候,都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來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積金的提取請求提出的時候,必須要提交真實有效的材料,這是由於提交虛假材料的情形被發現之後,提出公積金提取請求的人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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