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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雙方違約責任怎麼劃分?

  在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中,合同中雙方違約不同於一般單方當事人的違約,因為合同的訂立受我國的現行經濟法的影響,所以處理雙方違約金問題要根據相關的條例進行處理。本文是本站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於合同雙方違約責任的主要內容,希望對您在日常生活中起草合同有所幫助。

合同雙方違約責任怎麼劃分?

一、合同雙方違約責任怎麼劃分

這裏所説的共同違約,是指雙方合同當事人都有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為,而不是指一方當事人單方面違約。這種行為不包括一方在另一方嚴重違約時根據法律或者合同規定單方解除合同的情況在內,因為此種情況下單方解除合同的行為是合法行為。 在雙方當事人都違反合同的情況下,如何劃分、確定雙方的違約責任,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雙方違約時,一般情況下根據各自過錯大小按比例承擔違約責任。從司法實踐經驗來看,按照下列方法劃分雙方違約的各自責任:

如果能確定雙方各自過錯的大小。按各自的過錯大小承擔責任,即過錯大的一方當事人承擔主要的違約責任,過錯小的另一方當事人則承擔次要的違約責任。

雙方過錯相當,或者不能確定雙方過錯大小的,雙方平均分擔違約責任。由上可見,在雙方都有過錯的情況下,要劃分雙方的違約責任關鍵在於確定各自的過錯大小。法律對此並沒有進行規定,這需要在具體實踐中根據實際情況來區分。在確定各自的過錯時,需要綜合考慮有關因素來判斷。

二、合同違約方需要承擔哪些違約責任 

1、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2、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3、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4、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5、當事人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6、當事人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當事人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7、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8、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以上就是本文關於合同雙方違約責任 問題的詳細分析,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在我國,合同是平等的主體當事人之間訂立、修改、停止履行民事權利義務的相關法律協議。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相關款項的結果,是當事人根據要求訂立的協議。對於合同的詳細訂立,應當經過雙方當事人的協商與博弈後,再進行訂立,訂立的主要內容不得與相關法律相違背。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方面的法律常識,歡迎您直接諮詢本站律師獲得滿意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