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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合同違約免責的相關內容

合同違約其實指的就是合同當事人一方違反了合同債務的行為。在合同履行中,合同的一方或者雙方甚至多方都可能出現違約的情形。那麼關於關於合同違約免責方面的規定和內容有哪些?下面,就由本站小編在下文中為大家整理出關於關於合同違約免責的相關內容。

關於合同違約免責的相關內容

一、條件

即法律明文規定的當事人對其不履行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條件。中國法律規定的免責條件主要有:

1.不可抗力:《合同法》第117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貨物的合理損耗:見《合同法》第311條。

3.債權人的過錯:見《合同法》第311條、第370條。

二、條款

1.免責條款的概念:免責條款,就是當事人以協議排除或限制其未來責任的合同條款。其一,免責條款是合同的組成部分,是一種合同條款;其二,免責條款的提出必須是明示的,不允許以默示方式作出,也不允許法官推定免責條款的存在。

2.免責條款的有效與無效:

(1)基於現行法的規定確定免責條款的有效或者無效。免責條款以意思表示為要素,以排除或限制當事人的未來責任為目的,因而屬於一種民事行為,應受《合同法》第52條、第53條、第54條、第47條、第48條、第51條和第40條的規定調整。

(2)基於風險分配理論確定免責條款的有效或者無效

(3)根據過錯程度確定免責條款的有效或者無效,《合同法》第40條、第53條。

(4)根據違約的輕重確定免責條款的有效或者無效,中國沒有采用。

三、違約責任

是合同法中一項極其重要的制度,它是合同當事人之間的合意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保障,不僅可以促使合同當事人雙方自覺全面地履行合同義務,起到避免和減少違約行為發生的預防性作用,而且在發生違約時,通過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使守約方的損失得到補償,使違約方受到相應的制裁,從而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

在上文中,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了關於合同違約免責的條件、條款以及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大家在合同違約方面還有什麼其他不清楚的地方,您可以在本站的法律知識欄目上進行查詢。

標籤:免責 合同 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