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合同計算税的方式是怎樣的?
一、技術合同計算税的方式是怎樣的?
技術合同計算税的方式是應按合同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印花税,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服務等合同,具體情況如下:
1、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和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其中專利申請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所書立的合同,適用“技術合同”税目,萬分之三税率;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所書立的合同、書據,適用“產權轉移書據”税目,萬分之五税率。
2、技術諮詢合同是當事人就有關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預測和調查訂立的技術合同。應適用“技術合同”税目,萬分之三税率。
技術服務合同的徵税範圍包括: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應適用“技術合同”税目,萬分之三税率。技術服務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就解決有關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技術合同。以常規手段或者為生產經營目的進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繕、廣告、印刷、測繪、標準化測試以及勘察、設計等所書立的合同不屬於技術服務合同。應適用加工承攬合同税目、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税目,萬分之五税率。
二、技術合同的特點
1.技術合同的標的與技術有密切聯繫,不同類型的技術合同有不同的技術內容。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技術成果,技術服務與技術諮詢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技術行為,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兼具技術成果與技術行為的內容。
2.技術合同履行環節多,履行期限長,價款、報酬或使用費的計算較為複雜,一些技術合同的風險性很強。
3.技術合同的法律調整具有多樣性。技術合同標的物是人類智力活動的成果,這些技術成果中許多是知識產權法調整的對象,涉及技術權益的歸屬、技術風險的承擔、技術專利權的獲得、技術產品的商業標記、技術的保密、技術的表現形式等,受專利法、商標法、商業祕密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著作權法等法律的調整。
4.當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應當是具有一定專業知識或技能的技術人員。
5.技術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以上就是我國法律上對於技術合同税費的認定情況,相關事項的處理是需要由當事人之間達成一致意見後,向税務部門進行報税處理的,相關情況可以諮詢税務機關的工作人員,以避免後期出現偷漏漏税的情況,避免造成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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