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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商馬田合同到期幾天可以走?

日常生活當中,合同如果到期的話,那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會基於,自身利益的考量來進行一個選擇,比如説用人單位可能會選擇續簽,勞動者也有可能選擇到其他單位進行工作,這個時候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英商馬田合同到期幾天可以走?

英商馬田合同到期幾天可以走?

一、英商馬田合同到期幾天可以走?

合同到期之後是可以立即走人的,但是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

二、勞動合同到期證明

勞動合同期滿,不再續簽,用人單位應當出具勞動合同終止證明書。

1、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2、勞動者不續簽的話,除非是以用人單位提供的新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降低為由才有經濟補償金,否則無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四)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實際上根據勞動法律的規定,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的話,那麼勞動者隨時都是可以離職走人的,但是需要提前30天內通知用人單位,因為這種通知對於用人單位可以安排好相關工作事項,這也是基於一個道義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