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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聘用合同是怎樣的?

一、會計主管聘用合同是怎樣的?

會計主管聘用合同是怎樣的?

會計主管聘用合同

甲 方(以下稱聘用方):

乙 方( 以下稱受聘方):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願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願到甲方從事財務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會計主管。

第二條 乙方的聘任職務是財務部財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為乙方安排財務會計工作,分配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公司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二)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公司規定的待遇;

3.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財務職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對公司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4.辭職(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二)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公司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2.在履行財務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3.不得從事有損於公司聲譽的活動,嚴禁泄漏公司的祕密和有關財務數據,造成財務數據丟失和泄密,承擔相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管理愛護好甲方的有關財產和設備,下班要關閉好門窗、水、電,保證安全。如由於自身疏於管理造成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5.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6.自行承擔人身安全責任。

第五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基本報酬,在月度財務報表完成後,支付報酬。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在下列情況下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應聘財務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2.應聘財務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3.應聘財務因違法、亂紀被撤銷財務資格;

4.應聘財務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二)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1.應聘財務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一個月;

2.一個月無故不做帳;

3.公司被撤銷。

(三)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1.雙方協商之;

2.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 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財務職務。

第八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1年,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上級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勞動合同中應當包含的內容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不管單位聘用某公民為會計主管,還是其他崗位的職員,一般都會與其簽署勞動合同,這是由於不簽署合同的情形,只要職員入職的期限超過了一個月、未滿一年期間,單位都有需要支付雙倍工資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