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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疫情期間違約如何免責?

因疫情影響導致合同不能履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如果疫情期間違約如何免責?

不可抗力與合同無法履行必須有因果關係,即此次疫情直接導致合同的履行不能。因政府或相關部門為防控疫情而採取行政措施直接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因疫情影響致使合同當事人根本不能履行而引起的糾紛,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但疫情繫在合同成立以前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的,或疫情並非導致合同不能履行原因的,不能免除責任。

疫情期間如果合同履行困難,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包括繼續履行合同、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判斷疫情在合同不能履行情況下的原因力。如果疫情直接導致合同履行不能,那麼在構成不可抗力時即可免除全部或部分違約責任。

關注合同中的約定,確定合同中是否有關於不可抗力的認定及合同履行的條款。如有,則直接按照合同條款執行;如沒有,則應結合現實情況、合同目的、雙方履約能力、法律後果等,採取相應的應對方案,選擇具體有效的救濟途徑。

及時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説明合同目前履行困難的情況,並向其提供構成不可抗力事件的相關證明。同時採取合理補救措施,減輕己方責任,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積極收集、保存相關證據,如要求停業的告示、要求延遲復工的通知、限制運輸和通行的通知等能夠證明此次疫情構成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據,以便在發生訴訟糾紛時作為證據材料使用。

時刻關注各級政府、司法機關在近期出台的相關政策、司法解釋,瞭解並運用好當下處理此類事件的措施,以減小損失。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此次疫情來勢突然,且政府有明確強行性通知,一般而言,對因疫情管控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當事人來説,屬於不可抗力事件。疫情期間,合同如何履行、違約的也是可以根據不可抗力的相關規定來免除責任的。

標籤:疫情 免責 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