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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合同糾紛怎麼處理的

留學合同糾紛怎麼處理的

一、留學合同糾紛怎麼處理的

有約定的按約定;沒有約定的協議優先;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基層組織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當事人有簽訂仲裁協議或仲裁條款的,可以申請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留學合同糾紛需要按照合同約定處理,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協商不成,可訴訟處理。

1、用協商的方式自行解決;

2、用調解的方式,由有關部門幫助解決;

3、用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機關解決;

4、用訴訟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尋求糾紛的解決。

二、留學合同糾紛是怎麼起訴的

1、遞交起訴材料。

2、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訴材料後,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立案。對於不予受理的,會作出裁定書。

3、若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受理立案後,會安排時間開庭審理。適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會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的,經批准可以延長,並會出具延期審理通知書,人民法院在審理結束的,會依法判決並出具民事判決書,判決書中會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

4、當事人若對判決不服的,可在收到判決書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三、留學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三年,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履行留學合同義務時出現糾紛,要按照合同中約定的執行,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可以去法院起訴,此時需要向有關管轄的法院提交起訴狀和相關的材料,法院收到材料後,會在一週之內決定是否受理此案,若是同意立案會開庭審理此案,並通知雙方當事人開庭的時間和地點。

標籤:合同糾紛 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