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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完畢的相關內容是什麼?

一、合同履行完畢的相關內容是什麼?

合同履行完畢的相關內容是什麼?

合同的履行,表現為當事人執行合同義務的行為。當合同義務執行完畢時,合同也就履行。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法律的規定,全面、適當地完成合同義務,使債權人的債權的得以實現。

合同履行不是一個單純的動態概念,而是一種包含了動態和靜態的綜合概念。首先,合同的履行是債務人完成合同義務的行為。這是合同目的的起碼要求。這種特定行為既可以表現為積極的作為,比如支付價款、交付標的物、提供勞務等,也可以表現為消極的不作為,比如不以某種價格出售商品;其次,合同的履行要求達到實現債權之結果。因為合同關係存在的法律目的,就是使債權轉變成物權或與物權具有相等價值的權利。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條嚴格履行與誠實信用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二、合同履行完畢能否解除

一般來説在合同中履行完畢就不能解除了,但是也有特殊的情況,如果合同履行中存在瑕疵的,可向對方要求賠償。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後,在一定條件下通過當事人的單方行為或者雙方合意終止合同效力或者溯及地消滅合同關係的行為。合同解除的目的在於消滅合同對當事人的約束力,終止無法或者不適宜繼續履行的合同,根據履行情況及合同性質的不同而產生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法律效果。合同解除必須要有解除事由。

三、合同履行方式約定不明的辦法

根據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在履行方式上,履行義務人必須首先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進行履行。如果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協議不成的,可以根據合同的有關條款和交易習慣來確定;如果仍然無法確定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1、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2、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政府價格調整時,按照交付時的價格計價。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新價格執行。

3、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簡單來説合同履行完畢就是完成了合同的義務,如果合同的義務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根據合同條款來或者交易習慣來進行合同義務,這樣還是不能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的目的來就進行。

標籤:履行 完畢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