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終止有經濟補償嗎?
一、合同終止有經濟補償嗎?
1、應當根據不同的情況判斷。勞動合同到期後,勞動合同終止,如果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或者降低勞動合同標準,造成勞動者不續簽的,用人單位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2、經濟補償金計算標準如下:
(1)、經濟補償金按員工在該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向員工支付一個月工資。
(2)、員工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標準計算。
(3)、員工工作不滿六個月的,向員工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4)、員工月工資高於公司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要按員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經濟補償金。
(5)、經濟補償金計算按員工應得工資,按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6)、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二、勞動合同終止和合同解除有什麼區別
1、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是否由當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因出現一種法定的事實,導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形成的勞動關係自動歸於消滅,或導致雙方勞動關係的繼續履行成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滅的情形。勞動合同終止主要是基於一種法定事實的出現,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實出現,一般情況下,都會導致雙方勞動關係的消滅。勞動合同終止則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因出現某種法定的事實,導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形成的勞動關係自動歸於消滅,或導致雙方勞動關係的繼續履行成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滅的情形。勞動合同終止主要是基於某種法定事實的出現,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實出現,一般情況下,都會導致雙方勞動關係的消滅。
2、勞動合同解除與勞動合同終止情形不同。
勞動合同解除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解除分為:意定解除、勞動者提前通知單方解除即勞動者主動辭職、勞動者隨時單方解除即被迫解除、用人單位單方通知解除、用人單位提前通知單方解除,前述各種解除的成就條件是不同的。
三、勞動合同終止與解除的區別是什麼?
1、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是否由當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
勞動合同終止則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因出現某種法定的事實,導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形成的勞動關係自動歸於消滅,或導致雙方勞動關係的繼續履行成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滅的情形。勞動合同終止主要是基於某種法定事實的出現,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實出現,一般情況下,都會導致雙方勞動關係的消滅。
2、勞動合同解除與勞動合同終止情形不同。
我國《勞動法》第23條只規定: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但並沒有對勞動合同終止的具體情形作出明確規定。
合同終止有經濟補償嗎,已經給出了明確的解答,涉及到勞動合同續簽的問題,是否是存在着經濟補償金還是需要根據,哪一方不願意進行簽訂勞動合同來判斷。看完上文內容後,還有其他想要諮詢的問題,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會有專業律師為您解答。
網站地圖-
一般如何申訴贈予合同糾紛?
一、一般如何申訴贈予合同糾紛1、申訴應當遞交申訴狀。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2、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
-
違約責任能否超過所造成的損失
一、違約責任能否超過所造成的損失合同當事人有約定違約責任時,例如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數額可以向於實際損失,但不能過高,如果過高的,可以申請減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損害賠償範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
-
定金合同無效定金如何返還,定金與保證金有什麼區別
一、定金合同無效定金如何返還定金合同無效的,收受定金的一方返還定金,如果因一方過錯造成定金合同無效的,過錯方要承擔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確定不發生效力的法律後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
-
合同違約違約金要雙倍返還麼
一、合同違約違約金要雙倍返還麼違約金不可以雙倍返還。雙倍返還的是定金,如果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1.如果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的。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進行索賠,但是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