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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合同上的抵押權如何處置?

一、無效合同上的抵押權如何處置?

無效合同上的抵押權如何處置?

1、處理無效的房地產抵押合同的方式是,請求法院確認該合同無效。合同無效後,行為人因該合同而取得的財產要予以返還;不能返還的,要折價補償;有過錯的要承擔過錯賠償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條,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抵押權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主合同無效造成抵押合同無效;抵押合同本身無效或可撤銷;

(二)以不得設定抵押的財產設定抵押的,抵押無效;

(三)未經共有人同意的,抵押無效;

(四)抵押權人放棄抵押權、放棄抵押權順位、抵押權變更可能會喪失抵押;

(六)債權人知道法定代表人超越權限設定的抵押無效;

(六)約定不明確的抵押不成立;

(七)事後惡意串通的抵押,可撤銷;

(八)禁止流押,反之流押的抵押無效;

(九)監護人以被監護人的財產設定抵押應屬無效;

(十)超過主債權訴訟時效的抵押權喪失;

(十一)禁止流通或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的抵押無效;

(十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提供的抵押可能無效;

(十三)違章建築的抵押無效;

(十四)對外擔保合同無效的情形;

綜上所述,抵押合同的生效是從雙方簽訂抵押合同時起,合同生效。如果一方違約,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抵押權的設立是從抵押合同在登記部門登記後,開始設立抵押權。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所以一般情況下,抵押合同無效,抵押權也是不生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