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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違約拒絕履行合同怎麼辦?

一、對方違約拒絕履行合同怎麼辦?

對方違約拒絕履行合同怎麼辦?

在對方違約拒絕履行合同的情況下當事人維護自己權益最好的方式就是訴訟,除了訴訟之外,也可以通過協商、調解的方式進行解決。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就會構成合同違約,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由於第三方侵權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守約方相關的損失。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九條規定,債務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的,債務人可以請求債權人賠償增加的費用。

在債權人受領遲延期間,債務人無須支付利息。

二、合同違約拒絕履行合同定義是什麼

拒絕履行是指債務人能夠實際履行而故意不履行。債權為請求權,債權人的請求權是針對於債務人的特定的行為行使的,債務人的義務也正是此特定的行為,此債權人得為請求及債務人所應實行的行為即為給付。在不當得利之債中,給付是不當得利人應返還不當得利的行為;在無因管理之債中,給付是本人應償付管理人在管理活動中支出的必要費用;而在合同之債中,由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常常互為債權人和債務人,雙方當事人的行為都為給付。當然,給付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是不作為,即不為一定的行為,如債務人不得泄露技術祕密等。

對方拒絕履行合同,建議首先可以和對方協商看能否解決,也可以通過調解的方式進行解決,若是都無法協商的,可以通過訴訟的途徑,到法院提交訴訟申請,對方違約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守約方可以要求對方按照合同約定賠償違約金。

標籤:履行合同 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