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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無效合同取得利益是否返還?

因無效合同取得利益是否返還?

一、因無效合同取得利益是否返還?

因無效合同取得利益是需要返還的。合同無效,當事人因合同所取得的財產,應返還給對方。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是我國法律關於合同無效後民事責任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確定不發生效力的法律後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既然合同無效,那麼從始至終都是不用履行的,比如無效的房屋租賃合同中,如果當事人已經支付了租金,房東是必須要返還對方支付的租金的。如果對方拒絕返還合同盈利,不能協商處理的,可以起訴。

現實生活當中合同是屬於無效的情況之下,那麼就是屬於一開始就不發生任何的法律效力,所以在這種狀況之下,因為合同而取得的一些財產是需要返還的。這是屬於非常明確的一種規定,同時在履行合同過程當中,其中一方當事人存在過錯的話,需要對對方的損失來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