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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合同必須公證才有效嗎

一、外包合同必須公證才有效嗎?

外包合同必須公證才有效嗎

外包合同不需要公證,滿足以下條件就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勞務外包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3、分包工作期限

4、質量標準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6、標準規範

7、總(分)包合同。 總分包合同應供勞務分包人查閲,但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工程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

9、項目經理。 要求工程承包人及勞務分包人都要委派駐工地現場履行合同的項目經理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本範本約定的安全責任是過錯責任

13、安全防護。這款指特定施工條件下,如:易燃、易爆地段、放射毒性環境中工作,所採取的防護措施及費用,該費用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保護用品由工程承包人負責提供

14、事故處理。 規定發生重大事項的處理程序及責任認定

15、保險。 指雙方約定,施工現場內的工程承包人方的人員,設備、材料、由項目承包人自費辦理投保工作。勞務分包方的人員及自帶設備(少量的、輔助的)由其自己投保

16、材料、設備供應,本條款體現着勞務分包合同的主要特徵。 工程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勞務分包人根據圖紙的要求提供,分包人要妥善保管

17、根據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有三種計價方法:

(1)固定勞務報酬

(2)約定不同工程勞務的計時單價

(3)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採取固定勞務報酬的,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根據工時或工作成果計算單價的,工程承包人應定時對勞務分包人的工時及工作成果及時進行確認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20、施工機具週轉材料供應

21、施工變更

22、施工驗收

23、施工配合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5、違約責任

在司法實踐中,很少有民事合同的生效條件是以公證為前提的,外包合同的類型也非常多,比如勞務外包工程外包等,所以外包合同的詳細條款要根據雙方合作的事項才能相對準確分析,在籤外包合同之前要先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

標籤:外包 公證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