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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違約金怎麼處理

一、什麼是合同違約金

合同違約金怎麼處理

違約金是當事人依法定或約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時,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量的貨幣。包括法定違約金和約定違約金兩種形式。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的規定,違約金具有賠償性和懲罰性。違約金與罰金的聯繫就在於,借款合同以外的其他商事合同,約定違約金或採用法定違約金時,一般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貸款利率即罰息計算標準計算違約金數額。可見兩者雖具有懲罰功能,且違約金計算標準可以參照罰息的計算標準,但不能因此認為罰息就屬於法定違約金。兩者屬於不同的民事責任形式,不能劃等號。詳言之,兩者的區別主要在於,罰息在合同當事人守約時就發生效力,而違約金只有在一方違約時才發生效力,是對合同非常態履行的一種約束;違約金由違約一方支付給守約一方,並不限定由借款人支付。損害賠償金是指一方當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依法定或約定所應承擔的損失賠償責任。

二、合同違約金怎麼處理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期限屆滿不能歸還借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關於違約責任形式,依照《民法典》總則的規定,合同約定有違約金的,依約支付違約金;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應當按照約定或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可見現行《民法典》總則並沒有對違約金責任形式所適用的合同範圍作出限制。在《民法典》分則部分中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的規定部分,特別是第六百七十六條所規定的“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也沒有排除違約金等其他責任承擔方式。而且違約金條款屬於當事人意思自治範疇,當事人依據私法自治原則同時約定利息或罰息和違約金,應當承認其法律效力。由此見得,違約金和利息(罰息)兩種責任形式在借款合同中是並行不矛盾的。違約金和借款合同的性質決定了借款合同中違約金條款是有效的。在審判實踐中違約金條款多見於民間借貸合同中,有的約定違約金高出借款本金好幾倍。雙方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過高或過低,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由當事人提出調整請求,法院不能主動調整違約金。

以上是關於什麼是違約金以及合同違約金怎麼處理的解答,在民間借貸合同中,違約金可以在合同條款中約定,發生違約時按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如果沒有在合同條款中約定違約金的守約一方可以要求違約方依照國家規定支付利息。

標籤:違約金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