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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無效後違約責任條款還有效嗎?

合同的簽訂是基於合同雙方共同的真實意思表示,合同中的條款都體現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而違約責任條款是合同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一方不遵守合同約定時,需要承擔違約責任。那麼,當合同無效後違約責任條款還有效嗎?本站為你做如下介紹。

合同無效後違約責任條款還有效嗎?

合同無效後違約責任條款還有效嗎

合同無效,除非合同中有合同無效,違約責任條款仍然有效的約定,否則違約條款是無效的。

根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確定不發生效力的法律後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合同無效後,可以追究違約方的過錯責任。

在合同無效的情況下,有三種條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

2、因合同無效返還由該合同取得的財產;

3、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但違約金條款並不是結算和清算條款,結算和清算條款的意思是有關報酬、費用等方面如何計算的問題。同時,違約金條款也不是爭議解決條款。爭議解決條款是指合同中約定的,如果雙方發生爭議,是選擇仲裁還是訴訟等。無效合同中關於違約金條款,是先有約定,違反約定才會適用本條款追究違約責任,現在“約定”無效了,不存在違約的情形,那麼自然也就不可能適用本條款。無效合同自始無效,違約條款在無效合同中也自始無效,只能要求造成合同無效一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或賠償責任。

經小編的介紹,關於“合同無效後違約責任條款還有效嗎?”這一問題你是否清楚瞭解呢。小編為你介紹了司法中的觀點以及律師所採納的觀點,都有各自可以採納的地方。根據律師的觀點,我們可以知道,要判斷合同失效以後違約責任條款是否還有效,要看合同中是否有關於解決合同爭議方式的規定和雙方是否存在過錯。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三門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