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了店門合同糾紛怎麼處理?
一、發生了店門合同糾紛怎麼處理?
1、發生商鋪合同糾紛,可以有以下處理方式:
(1)協商。協商就是雙方當事人自願進行協商解決;
(2)調解。調解就是通過第三方説服教育從而達到解決;
(3)仲裁。仲裁就是由仲裁機構根據事實作出判斷,在權利和義務上作出裁決;
(4)訴訟。若無法協商的,當事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條
【行使不安抗辯權】
當事人依據前條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的,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視為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並可以請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二、商鋪轉讓需留意些什麼?
1、轉讓店面或商用房子時,必定要簽訂正規轉讓協議,由房東、轉讓方、受讓方三方簽署。
2、留意營業執照是不是隨店轉讓、是不是拖欠税費、房租、水電費等。
3、店面近期是不是有拆遷的可能性,以及遇到火災、水災等不可抗危險該怎樣處理,能夠到地點地大街辦事處瞭解。
4、轉讓費應當由店面有形價值和無形價值構成。有形資產指裝修、貨物、桌椅貨櫃等,無形資產指地段、人流等。
5、簽定協議的進程中最好有中間人在場,假如轉讓金額很大就需求特別當心,慎重一點還能夠到公證處處理公證。
6、承租方在簽訂商業地產租賃協議前需要核實房屋產權證書的原件,必要時還應在房屋交易中心查詢房屋權屬登記情況。通過對出租方主體資格的審查,可以核實房屋租賃協議的出租方與產權證書登記的所有權人是否一致。同時如果出租方並非房屋所有權人,而是代理出租、委託出租,則需要出租方提供房屋所有權人的委託書等法律文件;如果出租房屋是兩人以上共有的,則需要得到全體房屋所有權人的同意或授權。通過對該物業的權屬情況進行調查,還可以確認租賃房屋是否存在權利負擔或瑕疵。例如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權利的,權屬有爭議的物業就不能進行租賃。
不管是在租賃店鋪方面產生的合同糾紛,還是其他類型的合同糾紛,都是可以通過協商或者是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的。若要通過起訴的方式來解決,那麼前期是需要付出一定的努力的,比如説是需要蒐集相關的證據材料,然後將這些證據材料和起訴書提交給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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