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到期承租人不見了怎麼辦?
法律諮詢:
去年9月,她將一套閒置房子對外出租了,租期一年,如今租期已經超過了近兩個月,可打租客的電話,不是關機就是沒人接,這個租客一直不見蹤影,導致自己進退兩難。面對這種情況,她又不敢擅自將租客留在房裏的物品搬走,怕到時候屋內的東西丟了説不清楚。自己到底該怎麼辦呢?
專家回覆:
按照法律規定,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承租人若繼續使用房屋,在出租人未提出異議的情況下,則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租賃,出租人可以隨時要求解除租賃合同。承租人在租賃合同到期後既不繳納租金又不騰空房屋,承租人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出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支付拖欠的租賃費用,並解除其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出租人也可在起訴前,通過書面催告的方式要求承租人在規定時間內履行相關義務,以及告知未履行義務將產生的法律後果。
相關法律知識:
租賃合同的解除條件:租賃合同除了到期自動解除外,還有以下幾種情形:
一、一方嚴重違反租賃合同,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僅是對違反租賃合同方的懲罰,也是儘量減少損失的一種補救措施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法律行為。
二、一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履行合同,在允許的合理延長時間內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無法履行,致一方損失並繼續擴大損失。
三、因發現不可抗力致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這種情況是指法律上規定的是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不能預見,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四、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了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於這種情形的產生,導致一方或雙方的損失,如不及時解除合同,損失將會繼續擴大。
五、不定期的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均可隨時解除租賃合同。
六、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七、未徵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實施下列行為之一:1、轉租;2、出借;3、抵押;4、拆解;5、轉讓。
-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生效期限嗎
一、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生效期限嗎1、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生效,但是按照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期限包括附生效期限和附終止期限兩種。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條【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據其性質不...
-
無效合同必須起訴撤銷嗎,應該如何確認合同無效
一、無效合同必須起訴撤銷嗎無效的合同自始至終無效,所以無效的合同不需要起訴撤銷,可以撤銷的合同才需要申請撤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無效】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第一百五...
-
民法典中解除合同停保需要哪些手續
一、民法典中解除合同停保需要哪些手續當事人事後協議解除合同,只要當事人協商一致,並不因此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共利益,就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依約定或依法定解除合同,當約定條件出現或法定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如果選擇解除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若...
-
格式合同免責條款無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格式合同免責條款無效的情形都有哪些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