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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物提存通俗意思是什麼意思

一、標的物提存通俗意思是什麼意思

標的物提存通俗意思是什麼意思

提存,指由於債權人的原因而無法向其交付合同標的物時,債務人將該標的物交給提存機關而消滅債務的制度。

提存是清償債務的一種特殊方式,提存公證是指公證處根據債務人的申請,對債務人交付的債之標的物依法進行提存,並轉交債權人的活動。公證機關通過把債之標的物(貨款、物品)提存到公證機關,待債務人履行完某項義務,再交付債權人的辦法,可以維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經濟秩序。

下列情形之一,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

(1)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

(2)債權人下落不明;

(3)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

(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標的物不適於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債務人依法可以拍賣或者變賣標的物,提存所得的價款

二、法院作為提存機關提存程序是如何的

1、債務人應向清償地提存機關提交提存申請。該申請應載明:提存的原因,標的物及其種類、數量,標的物受領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誰為受領人的理由等基本內容。此外,債務人應提交有關債務證據,以證明提存申請載明的提存物確係其所負債務的標的物,並還應提交有關債權人遲延或者無法向債權人清償的相關證據。對於債務人提交的提存申請及有關證據,提存機關應進行審查,以決定是否應予提存。

2、債務人提交提存物。對債務人的提存請求經審查符合提存條件的,債務人應向提存機關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標的物,提存機關應予接受並進行妥善保管。

3、提存機關授予債務人提存證書。提存機關在收取提存申請及提存物後,應向債務人授予提存證書。提存證書與清償受領證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通知債權人受領提存物。在提存時,債務人應附具提存通知書。在提存後,應將提存通知書送達債權人。

提存指的就是由債務人將標的物提交給提存機關,然後由債權人進行提取標的物的一種制度,然後對於債務進行清償。這種制度在實施的時候,主要是由於債權人的原因,從而沒有辦法向其來交付合同標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