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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有哪些內容

借款合同有哪些內容
借款合同屬於我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分則規定的有名合同,我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96條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關於借款合同的內容,我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97條作出了明確規定: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因此借款合同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種類。比如,根據借款的期限可以劃分為長期借款和短期借款;從貸款用途上劃分為工業借款、農業借款等。
2.幣種。主要是指借款人是人民幣還是某種外幣。
3.用途。主要是指借款使用的目的。
4.數額。是指借款數量的多少。
5.利率。是指貸款人在一定時期內應收利息的數額與所借出資金的金額的比率。
6.期限。是指借款人在合同中約定能使用借款的時間
7.還款方式。是指貸款人和借款人約定以什麼結算方式償還借款給貸款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九十六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九十七條
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標籤:借款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