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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保密合同簽訂流程是怎樣的?

保密協議是指協議雙方當事人對某個信息約定好不能向第三方透露的協議。如果當事人違反了保密協議的規定,將該信息告知給第三方的,會承擔違約責任。實踐中,企業與員工之間簽訂保密合同的文章" target="_blank" >技術保密合同也十分常見,那技術保密合同簽訂流程是怎樣的?一起通過以下文章來了解一下吧。

技術保密合同簽訂流程是怎樣的?

一、技術保密合同簽訂流程是怎樣的?

合同的簽訂,一般應基於雙方當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訂立的過程就是當事人雙方使其意思表示趨於一致的過程,這一過程在民法典上稱為要約和承諾。

(一)什麼是要約

1、要約是指一方當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條件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是要約人,後者稱為受要約人。

要約取得法律效力,應具備以下條件:

第一、要約必須是特定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第二、要約必須是向相對人發出的意思表示。要約的相對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人發出要約,通常是指某一具體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發出要約,一般是指向社會公眾發出的要約。

第三:要約必須是能夠反映所要訂立合同主要內容的意思表示。要約的目的在於取得相對人的承諾,建立合同關係。要約能否為另一方所接受,關鍵是看發出的要約對對方是否亦有利。即使對方表示了願意訂立合同的意思,雙方還必須要訂立合同的主要條款,如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爭議的處理方法以及要求對方答覆的期限等,以供被要約人考慮是否承諾。

2、要約的形式

要約作為一種意思表示,可以以書面形式、也可以以對話形式作出。

3、要約的法律效力和要約的撤回、撤銷要約的生效時間因要約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對話形式要約,自受要約人瞭解時,要約發生效力。書面形式的要約於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要約生效前是可以撤回的。

(二)承諾

1、承諾,是指受要約人,在要約有效期內,完全同意要約內容的意思表示。

2、承諾應具備以下幾點:

第一、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

第二、承諾必須是在有效期內作出。

第三、承諾必須與要約的內容相一致。

3、作為意思表示的承諾,其表現形式應與要約相一致。

4、因承諾的生效也就意味着合同的成立,因此承諾時間至關重要。我國民法典規定:“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但承諾生效前也是可撤回的。撤回的程序、要求,與要約撤回的程序、要求,完全相同。當受要約人正式按照有關規定、要求作出承諾時,合同成立。

二、保密協議應當如何簽訂?

1、內容要切合實際。保密協議的內容既要依據法律,又不能照搬法律。因為法律規定就全局而言的,對一個具體用人單位和一個勞動者來説,有不少具體的實際情況,協議內容在不違背法律規定的前提下,應由當事人協商確定

2、條款要嚴密。約定的保密條款是雙方當事人履行協議的依據,嚴密完整的保密約定應當具備商業祕密的內容、期限、權利義務、違約責任、泄密賠償辦法等項條款,至於約定的途徑既可以在勞動合同正文中直接對保密事宜作出具體約定,也可以在勞動合同之外另訂一個保密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當然也可以在勞動合同中提及有關用人單位商業祕密保守,雙方一致同意按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員工保密規則制度、辦法等執行。

3、保密範圍要適宜。我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四百六十九條規定: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可見,商業祕密的範圍是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但這些信息要構成商業祕密還必須具備三個特點,即不為公眾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如果將不具有上述特徵的一切技術與經營信息全部劃為商業祕密,與勞動者進行約定,顯然範圍過寬。若事後以此約定認定勞動者違約泄祕,也缺乏法律依據。

4、管理要到位。在實際工作中,有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保密事項後,認為一了百了,“合同一簽,扔到一邊”,雙方是否按合同履行是一筆糊塗帳,合同管理雜亂無章,使合同的簽訂流於形式。因此,在約定保密事項的同時,加強合同的管理十分重要。

這是所有合同成立的基礎。合同中的一方提出條件,另一方承諾認可,雙方就達成協議,可以簽訂合同,使雙方的約定具有法律效力。保密協議的內容較多,其中就包括了保密內容、期限以及違約的承擔方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