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贈與合同應注意哪些事項
合同訂立5.84K
在實踐中籤訂贈與合同應注意如下幾點:
第一,贈與合同的內容要具體明確,贈與合同主要包括:合同當事人雙方、贈與的財產名稱、財產目前狀況、贈與的時限以及方式、贈與是否附條件以及什麼條件、贈與合同的違約責任已經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從贈與人的角度考慮,如果贈與人認為贈與行為在交付財產或轉移權利之前有可能撤銷,建議不對贈與合同進行公證。因為一旦公證將很難撤銷。從受贈人的角度考慮,則應積極勸説贈與人將贈與合同依法公證。
第三,如果贈與人在贈與受贈人財產時對受贈人有一定的要求則可作為一個贈與的條件。如果受贈人無法滿足贈與人提出的條件,或者受贈人的行為使得贈與人不滿意,則贈與人可以名正言順的拒絕履行贈與義務。
第四,沒有財產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的,贈與人不得作為贈與財產贈與他人,否則可能造成對第三人合法權利的侵害。
第五,贈與人應在贈與合同中説明贈與財產存在的瑕疵,否則由此給受贈人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八十五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百六十條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
依據前款規定應當交付的贈與財產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贈與合同的內容要具體明確,贈與合同主要包括:合同當事人雙方、贈與的財產名稱、財產目前狀況、贈與的時限以及方式、贈與是否附條件以及什麼條件、贈與合同的違約責任已經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從贈與人的角度考慮,如果贈與人認為贈與行為在交付財產或轉移權利之前有可能撤銷,建議不對贈與合同進行公證。因為一旦公證將很難撤銷。從受贈人的角度考慮,則應積極勸説贈與人將贈與合同依法公證。
第三,如果贈與人在贈與受贈人財產時對受贈人有一定的要求則可作為一個贈與的條件。如果受贈人無法滿足贈與人提出的條件,或者受贈人的行為使得贈與人不滿意,則贈與人可以名正言順的拒絕履行贈與義務。
第四,沒有財產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的,贈與人不得作為贈與財產贈與他人,否則可能造成對第三人合法權利的侵害。
第五,贈與人應在贈與合同中説明贈與財產存在的瑕疵,否則由此給受贈人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八十五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百六十條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
依據前款規定應當交付的贈與財產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注意事項有什麼
律師解析:簽訂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項:(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二)合同的形式。(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四)訂約前的合同義務,盡協助、通知義務。(五)合同內容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
-
民法典中會如何訂立合同才能成立
律師解析:訂立合同,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其中合同的訂立流程:1、雙方針對合同內容進行協商;2、根據協商內容擬定書面合同;3、查驗雙方的相關證件材料;4、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並各自保存一份。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條民事主體...
-
轉讓合同雙方簽訂履行完了可否撤銷
律師解析:轉讓合同雙方簽訂履行完了在法定條件下是可以撤銷的,具體條件有:轉讓合同存在重大誤解;一方實施欺詐行為所訂立的轉讓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訂立的轉讓合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
-
企業訂立合同應該有什麼程序
律師解析:企業訂立合同應該有的程序分別有:1、要約人發出要約。要約內容應當具體確定,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要約約束;2、受要約人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承諾,表明同意要約。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