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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約的形式有哪些,要約什麼時候失效?

説到要約的話,很多人可能都是很瞭解,具體什麼是要約,其實要約在日常生活中的很多方面都是有一定的運用的,特別是在合同的問題當中,當然對於要約有很多需要大家注意的地方,特別是關於要約的形式問題,以及要約的失效的問題,那麼要約的形式有哪些,要約什麼時候失效?

要約的形式有哪些,要約什麼時候失效?

一、要約的形式:

要約可以有三種方式:書面口頭數據電文

二、要約在什麼時候失效?

要約發出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失效,要約人不再受原要約的拘束:

a、要約的撤回。

b、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受要約人以口頭或書面的方式明確通知要約人不接受該要約。

c、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進行實質性變更。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

d、要約中規定有承諾期限的,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對口頭要約,在極短的時間內不立即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則表明要約的失效。

e、要約的撤銷。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三、要約的條件有哪些

要約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內容,一項要約要發生法律效力,則必須具有特定的有效條件,不具備這些條件,要約在法律上不能成立,也不能產生法律效力。要約的主要構成要件如下:

第一,要約必須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要約的提出旨在與他人訂立合同,並喚起相對人的承諾,所以要約人必須是訂立合同的一方當事人。

第二,要約必須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圖

要約人發出要約的目的在於訂立合同,而這種訂約的意圖一定要由要約人通過其發出的要約充分表達出來,才能在受要約人承諾的情況下產生合同。

一般來説就是通過書信的方式,當然如果雙方達成合意的話,也是可以通過頭口的方式來進行的,而且隨着科學技術的不斷髮展,要約的形式也在不斷的增加,除了書面和口頭的形式之外,要約還可以通過數據電文的方式來進行。

標籤:要約 失效